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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保护制度

(一)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、服务的内容审核标准

 
1、严禁推广针对未成年人(18岁以下)校外培训的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
 
①培训课程面向幼儿、儿童、学龄阶段学生及其家长等人群,或涉及早教、幼小衔接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等学段;  
 
②面向海外未成年人群的校外培训;  
 
③面向未成年人群售卖的教辅工具,在作品中明示或暗示包含/附赠培训课程。
 
2、严禁作品出现未成年人裸露场景。
 
3、严禁以未成年人设发布内容,或在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作品中出现未成年人形象。
 
(二)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的技术措施
 
1、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;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账号注册服务时,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,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。
 
2、严禁用户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形式,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、诽谤、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。设置关键词屏蔽系统,对涉及未成年人侵害的信息进行屏蔽。
 
3、在收到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举报、反馈后,24小时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措施,制止网络欺凌行为,防止信息扩散。
 
4、知网络服务提供者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,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
 
5、建立便捷、合理、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,公开投诉、举报方式等信息,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、举报。
 
(三)未成年人遭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的应急处理制度
 
1、当公司网站出现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时,应迅速屏蔽该系统的访问,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;根据网站相关日志查找信息发布人并做好善后处理。对公安机关要求通报的不良信息事件,根据行为审计日志等信息报送公安机关。
 
2、由技术部按应急流程处置。对于大规模、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、拒绝服务攻击、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:
 
(1)隔离受影响网络;
 
(2)通知网络安全负责人,决定上报或通报;
 
(3)分析攻击原因和方式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;
 
(4)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,总结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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